电磁兼容指令2014/30/EU
法案
2014年2月26日,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第2014/30/EU号指令,关于各成员国有关电磁兼容的协调法律。
这个指令是做什么的?
该指令的目的是确保电气和电子设备符合适当的电磁兼容水平。
该指令规定了统一的规则,以确保对电磁干扰的保护,并保证欧盟内部市场内电子设备和电子设备的自由流动。
本指令所涵盖的设备包括仪器和固定装置。
本指令不适用于:
- 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
- 航空器以及安装在航空器上的设备;
- 为研究与开发,专业使用的定制评估工具;
- 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, 除非设备是可购商品。
要点
该指令定义了制造商、 进口商及经销商在销售电磁设备方面的责任。
在欧盟境内销售的所有电磁设备,必须加贴CE标识,以表明其符合欧盟法律所有的基本要求;
在获取CE认证前,制造商必须执行符合性评定程序,并对其设备建立技术文档。对于市场上销售的固定设备,可免于评定。
进口商必须核查制造商是已经正确地执行了符合性评定程序,如果设备不符合基本要求,应该通报国家的市场监督机构。
所有必要文件必须保存10年。
制造商可以使用电子手段和容易理解的语言,向国家主管部门证明其符合性。
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产品上标明其通讯地址。
此外,该指令还规定了国家主管部门应如何识别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设备,以防止其被投放到欧盟市场。
该指令何时生效?
该指令于2014年4月18日开始适用,并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生效,随即废除指令2004/108 / EC。
背景
该指令更新了欧盟关于在市场上销售电磁设备的规则。这是为了在工业领域实现欧盟法律现代化而努力的一部分,以便简化规则,减轻行政负担,建立更清晰、更一致的规则。
相关法案
2004年12月15日,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第2004/108/EC号指令,关于各成员国有关电磁兼容的协调法律,并废除指令 89/336/EEC(OJ L 390, 31.12.2004, pp. 24-37)。